謠言風起,真相難求。在信息真假難辨的網絡平臺上,某些媒體和官辦發證機構總以“JYPC證書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為由,造謠抹黑JYPC頒發的證書不在國家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就是不屬于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就不是職稱證書,不具備國家認可的效力,不具有相應的資格資質,無法作為職稱評審、國家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職務職級晉升、注冊執業、繼續教育、積分落戶、個稅抵扣等的依據。
但事實卻是:JYPC證書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恰恰證明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是依法合規照章辦事的機構,證明JYPC職業資格證書和JYPC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是合法有效的職稱證書和技能證書。弄清以下四點,真相自會水落石出。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基于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進行的改革。通過梳理和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認證,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也就是說,通過目錄清單,讓政府相關部門深化“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認識,為其劃定權力的“邊界”。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國家行政許可改備案的產物。目錄內的項目,起初必須是行政許可項目。通過以下文件我們就能明白究竟是哪類項目是需要備案的項目,哪類項目從始至終都未列入行政許可項目,也不存在備案一說。
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行政許可目錄共500項。有關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行政許可項目共兩項:第84項. 審批項目名稱: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實施機關:人事部、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此類審批項目,俗稱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第91項,審批項目名稱: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實施機關:勞動保障部。
2010年10月22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將“職業技能鑒定”業務列入一般經營項目,標明無需行政許可。
2016年8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1號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第2次修訂,有關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行政許可項目沒有修改。也就是說,直到2016年,國內職業技能鑒定業務仍然沒有被列入行政許可。
2017年9月29日,《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發布。附件第10項,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批項目名稱: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
2021年5月19日,《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發布,附件第152項,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批項目名稱: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
2023年3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國辦發〔2023〕5號的通知發布,附件第150項同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行政許可事項名稱依然為: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
簡而言之,國內職業技能鑒定業務從來沒有被列入行政許可。而現在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顯然是被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混淆了“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與“以技能為主的國內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的概念;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混淆了 “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與“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的概念。
職業資格證書,可分為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和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簡稱為職稱。政策允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等同效力,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聘任相應職稱。例如,天津市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說明“在對應范圍內,對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的人才,用人單位可根據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等情況,直接聘任相應職稱,無需換發本市職稱證書”。換言之,職業資格證書等同于職稱證書。
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和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區別如下:
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其所涉職業(工種)必須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且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比如,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醫師資格等。
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即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是對從業人員現有技術水平的考核和評價,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并沒有強制性的持證上崗要求,但它代表了個人的技術實力,擁有更高級的證書可以提升待遇和升職加薪的機會。例如,咨詢工程師、環評工程師等職業。這類證書不需要去主管部門注冊,也沒有繼續教育要求。
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顯然混淆了準入類和非準入類(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的概念,將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的職業資格,例如拍賣師等,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這種做法,顯然違背了國務院既定的方針政策,不利于行業管理和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規范。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深化職業資格領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會議確定:從2020年1月起,除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消防員、安檢員等7個工種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外,用一年時間分步有序將其他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部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認定發證。
為貫徹落實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2020年7月1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安排進行公示的公告》,決定分批將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于2020年底之前,全部退出目錄。但是,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并沒有“全部退出,而是“改頭換面”。
對比2017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在2021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將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了5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了26項;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將技能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10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擅自增加了3項。
設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是為了明確國家職業資格范圍、實施機構和設定依據,從源頭上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的問題,深化“放管服”改革。結果2021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卻將“精簡”的概念改為“變相擴大”,職業資格項目反而越減越多。
前文已經詳細討論過,審批改備案,需要備案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只能是“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即頒發國外證書)”和“列入政府管理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審批(即頒發準入類證書)”。由此可見,人社部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擅自增加的29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項目,違背國務院會議精神,是典型的違規行為。
JYPC頒發的證書屬于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書。這類證書能夠證明持證人在某一領域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對于提高個人競爭力、增加職業發展機會具有重要意義。許多企業和機構在招聘時,也會將持有相關水平評價類證書作為參考依據。多年來,在全國范圍內有多個地方政府采用JYPC系列職業資格證書,作為政府采購招標的加分項或者財政補貼的重要依據。
JYPC全國職業資格考試認證中心從事的“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為一般經營項目,無需行政許可,亦無需人社部門備案。關于這一點,2023年4月25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向JYPC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蘇市監不罰 【2023】00001號),決定書中明確:“當事人(JYPC)提出聽證,認為其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無需經人社部門備案,發布虛假廣告不成立。本局對當事人的聽證意見予以采納”
因此,網上任何以“JYPC證書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為由,對JYPC證書提出的質疑和誹謗,均是無事實依據的侵權言論。
目前,江蘇英才職業技能鑒定集團正在實名舉報詆毀JYPC的官謠組織制造者——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朱從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吳禮舵(原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主任)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主任吳劍英。面對抹黑詆毀JYPC的行為,JYPC誓將維權和舉報行動進行到底!